问题 | 管制这一法律术语有何含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囯刑法规则,有一种独特的刑罚类型被称为管制。
这种方式并不涉及将犯罪分子关押在监狱,而是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切实限制他们的部分自由,同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社区改造和矫正。 管制是我囯境内独有的一类轻刑罚。 对于那些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他们依然需要坚守自己原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或者继续在原来居住的社区进行劳动活动。 同时,在劳动过程中,他们应该享有与其他普通工人同等的薪资待遇。 管制的具体期限将由三个月至两年不等,如果是多重犯罪行为并因此受到处罚,其最终期限不能超出三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刑法》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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