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犯人发现漏罪时如何计算追诉时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服刑过程中发现存在漏罪情节,那么关于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将根据具体犯罪类型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将以犯罪行为发生之时为起点进行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犯罪行为经过以下期限之后将被视为已过追诉时效: (1)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倘若超过二十年后仍需进行追诉,则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核实。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时效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犯罪行为具有持续性或继续性的,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追诉时效内再次触犯法律,前次犯罪的追诉时效将自新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分别对上述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