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放钱怎么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法律中,对于开设赌场罪这一罪名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规定。这一罪名指的是组织、经营或是为他人提供场地来进行赌博活动。如果在开设赌场的同时还存在着放钱的行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高利货”),那么将会加剧这场犯罪活动的恶劣程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放钱的行为构成了其他犯罪,例如非法经营罪或者高利转贷罪等,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条款对这些罪行进行数罪并罚。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实际案件情况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