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罪该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之期内,并应加罚罚金犯罪程度较重者,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对于引诱、容留以及介绍他人进行卖淫这三类违法活动的行为,无论同时实施或者仅涉及到其中任何一种,都将构成我们所讨论的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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