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对方谅解后还追究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案情获得了受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且属于自行起诉案件或犯罪情节较轻、无需给予刑事惩罚的情况时,公诉机关可不予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然而,在其他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场合中,公安机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从轻处理的相关建议。 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对涉案人员予以从轻处罚的请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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