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起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缓刑考验期的计算,自法院作出确定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
此处所称“判决确定之日”,即法院判决生效之日。 倘若提出上诉或抗诉之后,经过二审裁定维持了原判,那么缓刑考验期就应从此开启。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间接受考查。 在此之前已经被羁押的日子,并不会被折抵到缓刑考验期限中去。 简而言之,缓刑考验期将会依据法院最终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 关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其规定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 而对于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则规定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一年。 同样地,缓刑考验期限也将从法院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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