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变卖他人财产罪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依法受委托管理他人财务的一方,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擅自将所受托管财物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且对原所有人拒绝返还,则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此类行为将被判定为侵占罪,量刑标准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需面临两年以上至五年内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的处罚措施。 此外,根据同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如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有并拒不归还,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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