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的罚金怎么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罚金缴纳的方式,主要分为五大类型:
第一,实行一次性的全额缴纳; 其次为将其分成数期进行支付; 再次,若是在期限届满时仍然未进行足额缴纳,则会采取强制性的征收手段; 第四类,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情形,可随时施行追缴手续; 最后一项,便是对实际情况进行酌减或者免于收取。 对于罚金这一惩罚措施的特性,我们需要注意到以下几点: 首先,它是一项强制性质的措施;其次,被执行对象仅限于涉案人员的个人财产,而不能涉及与犯罪无关之亲属或家人的任何资产; 同时,在执行过程中,罚金对象也仅限于涉案人员所拥有全部财产的某一部分;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在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才能启动罚金的收取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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