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六个月要不要争取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案件被判定为六个月的刑期,当事人仍可请求判决缓刑。
为了获取缓刑的批准,必须满足如下五项条件中的至少四项: 第一,被告被判处在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之内; 第二,罪行引发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 第三,被告人展现出真诚的反省之意且真心实意地表示不再重蹈覆辙; 第四,被告人不会因此次犯案再次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第五,经过评估,宣告缓刑并不导致原告所在社区遭受严重的负面影响。 当满足以上条件时,法院将有权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同时颁布禁止令,规定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进行特定行为,不得随意出入限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人群进行接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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