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期间保外就医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服刑期间具备以下资格者可申请保外就医:
1、身患有严重疾病且短期内有生命危急风险的人士; 2、原判决被定为无期徒刑及死缓后被减至无期徒刑的犯人,若其在执行为无期徒刑的同时已经累计服务满七年或更长时间,或者原审判决有期徒刑的犯人在履行原审判刑期超过其总刑期的三分之一时,罹患严重慢性疾病且经长期治疗而不见好转的人群; 3、肢体残疾或生活无法自主自理的人员; 4、年纪较大且疾病缠身,已经丧失了对社会可能造成危害能力的人士。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第三款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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