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三年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严谨的刑法体系之中,关于上述与以下的概念之解释均涵盖了本数的涵义。
在此,我特此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中所规定的明确条款: 本法律中所提及的上述、以下以及以内等词汇,皆应视为涵括本数在内。 关于缓刑之适用条件,诏书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犯罪份子,若同时符合如下条件者,可宣告其缓刑权利,而对于未满十八岁之个人、孕妇及已达七十五岁以上之人士,向此类特殊人群则应宣誓其缓刑权利: (1)罪犯之行径情节较为轻微; (2)具有罪后认罪悔过之表现; (3)无再次触犯法律法规的风险;及(4)宣示缓刑对其所居住区域并无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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