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出现一方未能出席法庭的情况,法院将会根据案情的具体状况来进行裁决。
假如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能够充足展现出婚姻关系确实已经达到无法修复、无法继续维持的地步,那么法院或许有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宣判。 然而,如果证据尚未充足,则法官通常不会轻率地给出离婚的判令。 至于财产分配与子女抚养等关键议题,审理过程亦将依循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及关于此方面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公平精确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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