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有精神病坚决不肯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且坚持不同意离婚的状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相当大的困难和复杂性。
首要任务在于严密评估该患者的病情对其民事行为能力产生何种程度的影响。 当症状严重到足以影响患者的行为决策时,可能必须为其任命法定的监护人员。 在此类离婚纠纷案件中,法院将采取多角度视角进行深入思考与全面审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婚姻情感状况是否确实已经破碎不堪以及如何确保患病一方未来的生活稳定性等等关键性的因素,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并最终决定裁决。 通常来讲,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关系已彻底走向破裂边缘,例如长时间的分居生活、家庭暴力事件等等,那么仍然存在获得离婚批准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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