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算有前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
1、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 3、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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