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时间是如何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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