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罚金是怎么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判决书下发的时候,判决书上面一般都会写上判决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罚金,这个时间段只需要转账到指定法院账号,备注好案件号和名字就可以。2、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3、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等情形。4、犯罪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届满后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是在被执行人未能自动缴纳的情况下进入执行程序而实施的,因此,它以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期限和数额缴纳罚金为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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