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期间又犯盗窃罪会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管制期间又犯盗窃罪的,根据盗窃罪的具体犯案情节对作出判决,执行完毕后再执行原判的管制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九条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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