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要认账就不会定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种说法存在偏差。
诈骗罪的判定可没那么简单,绝不是仅仅看认不认账这一点。 诈骗罪,本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终极目标,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把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弄到手的行为。 关键的地方在于,是否有诈骗的主观故意,也就是心里明明想着要骗别人钱财; 是否真的实施了诈骗的行为,像编造虚假故事、隐瞒关键信息等; 还有是否造成了诈骗的结果,比如让别人真的交出了财物且遭受了损失。 就算行为人后来认账了,可要是之前利用欺骗的方式,比如编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项目,骗得他人的投资款,然后还把这些钱肆意挥霍掉了,这种情况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那肯定还是会被认定为诈骗罪的。 而认账这一行为,在量刑情节方面是会被加以考虑的,它能体现出行为人可能存在的一定悔罪态度等,但绝对不会影响到诈骗罪的定性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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