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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立案范围包括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之列,除了众所周知的蓄意谋杀、重伤他人、盗窃财物、欺诈行骗、暴力抢夺等严重损害人身权利及财产权益的罪行之外,还涵盖了诸如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大罪行,例如纵火、爆炸、投毒等;
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贪污受贿、失职舞弊等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
总而言之,所有存在实际犯罪事实,并且此种行为需要对相关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案件,同时又属于由公安机构或其他法律授权的司法机关所辖权限之内的话题,均应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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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