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算恶意透支信用卡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恶意透支信用卡”,即广大持卡用户在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下,违反银行相关规定进行高额消费或超期消费,且发卡行对其进行两次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未还款的行为。
若您不幸陷入此种困境,可能会涉及到刑事案件,即信用卡诈骗犯罪。 关于此类案件的判决,应该依据具体案情如透支金额、情节等综合加以判断。 倘若涉案金额较大,那么您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须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请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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