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开收据属于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不开具收据本身不会被视为构成诈骗罪。
尽管开具收据在商事交易中严格来讲是一项规范化的行为,然而,单纯地没有开具收据并不可以直接与施行诈骗画上等号。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定义,其必须满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利用虚构的事实或是掩盖事实真相的手法以及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务这三个关键要点。 只有在不开具收据的同时伴随着欺诈行为且给他人造成了财产损失时,才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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