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过pos机套现拒不归还是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由POS机进行的非法套现且未依法归还,往往不能够被认定为侵占罪。
相反地,这类行为的性质更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 首先,从本质上讲,套现行为严重违反了信用卡使用相关规定; 其次,对于套取的现金拒不偿还,这无疑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了信用卡管理法规,并利用信用卡进行了诈骗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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