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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构成诈骗吗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借贷资金用途与实际用向存在差异并不必然构成诈骗罪,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却有可能触犯该罪名。
倘若贷款人在借得款项之时便怀揣着非法侵吞的意图,通过虚构或夸大借款用途的方式,来欺骗并获取他人的财产,且所涉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那么其行为便涉嫌构成诈骗犯罪。
然而,若仅是在获得借款之后对其用途进行了调整,同时具备按时还本付息的主观意愿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那么此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刑事范畴内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即对于诈骗公共及私人财产,总金额达到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刑罚,同时还需接受罚金刑;
而对于金额较大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犯罪分子,刑法将加重其刑罚,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至于那些涉及到数额重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案件,其刑期甚至可高达十年乃至无期徒刑,并予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除上述规定外,本法还有其他专门条款加以详细规定,一切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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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