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多少信用卡才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款者在信用卡方面所涉及的刑事拘留问题,并非仅基于所拖欠的金额大小来决定,更需要根据其行为性质以及主观故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通常情况下,若欠款者存在故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且经过发卡行两次有效的催缴努力以后,仍然超过三个月未予还款,则有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后果。 在此所谓故意透支的行为,特指持有并使用信用卡的人士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超出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或规定的偿还期限进行透支,而在面临发卡行的追讨压力之后,依旧未能尽数归还欠款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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