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拖欠债务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拖欠债务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行为,当然更不会涉嫌构成诈骗罪。
对于涉嫌构成诈骗罪的案件,其立案标准依据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该条款主要指明的是以虚假陈述或者隐瞒真相为手段,从而骗取他人私人财产或公共财产的行为,与恶意拖欠债务的性质显然不同。 实质上,所谓的恶意拖欠债务,是指欠债人故意不按照约定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尽管这种行为有时可能带有欺骗性,但并不能直接等同于诈骗罪。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欠债人恶意拖欠债务,债权人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追索债务,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强制执行。 然而,如果欠债人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那么他就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这同样需要符合特定的法律条件,例如欠债人具备执行能力却拒绝执行等等。 因此,恶意拖欠债务的立案标准并不适用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作为债权人,应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债务问题,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