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叫构成合同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诈骗罪特指那些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各种欺骗手法,非法获取并占有的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严重犯罪行为。
在认定此类行为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条件:首先,行为人须具备恶意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心态; 其次,在实际操作上亦需在签订、履行合同这一特定时空范围内实施错误表述或掩盖事实真相的欺诈行为; 此外,涉案财物的价值也要达到法定的“数额较大”这一标准。 其中虚构合同主体、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以及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来作为履约保证的情况,都是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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