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提供密码的支票是票据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必然诈骗罪,要看行为人是否是故意开的空头支票,如果是,一般构成相应的票据诈骗罪。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构成票据诈骗罪。什么是“空头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空头支票影响支票信用,我国严厉禁止签发空头支票。虽然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严重的票据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都与诈骗有关,关键要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过失签发空头支票的,不构成本罪。如何认定本项中的签发空头支票行为。行为人完成了支票出票行为。支票出票是指出票人制作支票并将其交给收款人的行为。支票出票包括:支票制作行为和支票交付行为。只有两个行为都完成,才能认为支票出票行为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
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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