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37天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范畴中,那关键的37天呀,主要指的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所能达到的最长羁押期限呢。
咱们就以具体例子来说吧,倘若某人在1月1日这一天被拘留了,那从1月2日开始计算这个期限。 这里要注意,期间开始的那个时和日是不算在这37天之内的。 比如说遇到节假日这种情况呢,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节假日,那就得以节假日过后的第一天作为期满日期。 这37天的构成呢,包含了公安机关拘留的最长30天时间,再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 在这整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全力以赴地搜集各种证据,以确保案件的审理有足够的依据。 而检察院呢,会对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如果觉得证据不足,就不会批准逮捕,那公安机关就得立刻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要是检察院批准了逮捕,那案件就会顺理成章地进入后续的刑事诉讼程序啦,开始一步步走向最终的审判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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