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把房产卖给女婿算转移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债权人还没把债务还清,就把自己的房产以很低的价格或者直接无偿地卖给了女婿,那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就属于转移财产。
从法律的层面去看,债务人有责任要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对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债务还没清偿完之前,要是擅自把自己的财产给处理了,那就很有可能会伤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不过,如果女婿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就是善意购买的,并且也支付了合理的价钱,而且房产也已经按照合法的程序办理了过户手续,像这样的情况一般就不会被认定为是转移财产。 但是,到底是不是属于转移财产,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得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价格到底合不合理等好多方面的因素一起去综合判断才行。 要是你正好碰到了这样的问题,那可一定要赶紧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好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欠小李一笔债务尚未还清。小朱将自己的房产低价卖给了女婿小胡。小李认为这是小朱在转移财产,损害自己作为债权人的利益。但小胡称自己是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价钱且办理了合法过户手续,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确实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房产给小胡,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违背债务人应以所有财产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规定,小李的权益应受保护。 2、若小胡能证明自己是善意取得,如确实不知情、支付合理价格且过户合法,按照法律则不应认定为转移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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