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拒收起诉状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告拒收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时,法院有留置送达这一方式可供采取。
所谓留置送达,就是在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况下,送达人可以邀请相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向他们详细说明情况。 然后,在送达回证上清晰记明拒收的事由以及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除此之外,还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同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对送达过程进行记录。 这样的操作就视同已经完成了送达。 这种留置送达方式的存在,有着重要的意义。 它能够确保诉讼程序不会因为被告的拒收而停滞不前,而是能够按照法定的流程继续推进。 这一方面保障了原告的诉讼权利,让原告的诉求能够有机会在司法程序中得到妥善处理; 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使司法工作能够有序开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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