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拘没有证据,是不是37天就释放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当中,被捕人士的羁押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
若在羁押期限内未能收集到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嫌犯确实施了犯罪行为,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先行释放嫌疑人,或者将强制性拘留转为强制性的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缺乏证据"并不等同于完全无罪,而是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严格规定来进行判断。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的要求是必须真实可靠且能够充分证明案件事实。 因此,即便已经掌握了一些与犯罪行为有关的证据,但这些证据尚未达到足以构成判定有罪的标准时,仍有可能无法在羁押期限内对嫌疑人予以释放。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公安部门通常会在调查过程中持续收集更多的证据资料。 即便在最初阶段的证据尚显不足,但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推进,仍有可能在后续阶段补充完善相关证据。 因此,在考虑是否应在三十七日内释放嫌疑人时,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而非仅仅依据某一单一条件做出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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