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监视居住的要求有哪些方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具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首先,针对患有严重疾病或无法自理生活,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或唯一的扶养人等特殊群体,可以依法启动了监视居住这一程序。 其次,对于已被实施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经由执行机关的许可后才能够离开指定的看守所; 未得执行机构的事先批准,不得与他人私下接触或接受通讯; 且在接到传讯时应立刻出庭,不得借故拖延; 同时也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行为,避免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另外,在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者进行必要的监督和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规定的行为特别严重,将对其展开逮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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