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如何计算时间和天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拘留主要是由主管部门针对特定违法行为而实行的强制制裁措施,它的执行日期通常会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且期限一般为1天到15天之间。
与此同时,刑事拘留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它的执行日期应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实施拘留的当天开始计算。 正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被拘留者,则需在拘留结束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审理申请,以获得相应的审判批准同意。 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提出此类审理申请的时间也可适当推迟,但最多延至第四个自然日。 然而,对于那些经常作案、流窜作案以及结群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允许提出审理申请的时间可以再予延长,最高可达30天。 此外,司法拘留则属于人民法院针对妨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严重情节者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人身限制措施,其拘留期通常为15天以内,从决定拘留的那一天起便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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