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旦刑事拘留必须报检察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定需向检察院申报。
刑事拘留制度即是指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管辖之案件,实施侦查期间,倘若遇有法定的紧急状况,对应行犯或重大嫌犯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逮捕,应于执行拘留后三日内,向上报请检察院审查并获得批准。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向上申请批准的期限可延伸一到四天; 而涉及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犯,向上申请批准的期限更可延长至上30日。 但是,如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成为犯罪行为的,或者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限期等特殊情况,则有可能无需报请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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