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37天警方是在收集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刑事拘留的情况下,通常所能允许的最长时间限制为三十七天。
在此期间,警方的确是在全力以赴地进行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其中包括搜集各种关键性的证据。 值得关注的是,这三十七天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个极其关键的期限,在此期间,警方将针对每一起案件具体情况,开展一系列轻重缓急不同的调查行动,如拜访相关证人、现场勘查以及物证鉴定等等,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犯罪行为是否真实发生过,以及犯罪嫌疑人到底应不应被依法追责。 如果在这个重要的三十七天里,警方能够成功获取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罪,并且认为其亟需受到羁押对待,那么就会向当地检察机关提交申请,请求批准实施逮捕措施。 反之,假如警方在这段宝贵的时间内无法获得充足的证据去支持犯罪指控,他们也有可能选择改变原先采取的强制措施,或者选择释放被拘留者。 然而我们必须要清楚认识到,拘留期的长短与证据收集的完整性并无直接关联,关键在于这些证据本身的可信度和说服力究竟几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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