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了没有任何消息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你的亲友在刑事拘留期间长达37日仍然杳无音讯,此时切勿过于慌张。
通常而言,这或许表明案件尚处于调查阶段,又或检察院已依法批准对嫌犯实施逮捕,然而相关通知尚未送达至当事人手中。 在此情况下,你可考虑委托一位资深律师协助你向办案机构查询案件的最新进展以及详细情况。 作为专业人士,律师有权与嫌犯会面,深入了解案件的各个环节,同时也能为你的亲友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及辩护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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