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时间哪天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间应自公安机関或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拘留决定之日起计算。
若公安机关认定拘留者需依法逮捕,则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核准。 如遇特殊情形时,经特批申请,该期限可予以适当延长,最长可延伸至次日及第四个工作日。 针对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与他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等重大嫌疑人员,审查批准时间可相应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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