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怎么认定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寻衅滋事现象的性质,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若该事件的严重性不足以构成犯罪,那么当事人便无法受到刑事拘留之法律制裁,而仅会遭受当地派出所依照规定实施的治安处罚,包括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和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 但若情节较为严重,已经触及到犯罪范畴,那么当地派出所有权先行实施对当事人的刑事拘留措施,然后按照正常程序开展调查工作,予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当寻衅滋事的行为致使一人或者一人以上受到轻伤或者两人或以上受到轻微伤时,这种情况便可视为已构成了刑事犯罪,这时,公安部门便拥有合法权力采取刑事拘留这样的强制措施来处理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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