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时间是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通常限定在14天内;
然而,若涉及流窜犯案件、屡次犯罪案件或团伙作案等性质较为严重的嫌疑人,拘留期限将会延长至最多37天。 此外,如果公安部门认为在押人员需要进行逮捕处理,他们应在拘留期满后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并等待审查批复。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申请审查批复的时限可适当延长1至4个工作日。 例如,如果涉及到流窜犯案件、屡次犯罪案件或团伙作案等性质较为严重的嫌疑人,申请审查批复的时限允许延长至30天。 接着,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后的7日之内,对是否批准实施逮捕给出决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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