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坐牢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服役。
刑事拘留系一项严格的刑事司法程序中的管理手段,并非必然预示着被判处刑罚与监禁。 通常来讲,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 在此期间内,若公安机关通过深入调查,明确存在犯罪事实,便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若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则该案将进入进一步的侦查阶段,最后由法院裁决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相应的刑期。 反之,若经过详细侦查后,未发现任何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刑事拘留将会被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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