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提起异议找什么部门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于刑拘措施持有异议,您有权向作出刑拘决定的公安机构上交复议申请书进行申诉。
同时,您还可向该同级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 鉴于人民检察院需对公安部门进行执法监督工作,因此当您发现刑拘行动存在不当之处时,检察院便有权要求公安部门进行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不批捕的异议】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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