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有几种情况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不得超出14日。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属于流串作案人员,或者多次作案者,亦或是团伙作案成员之一,则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日。 所谓“流串作案”即是指在跨越数个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内持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而“多次作案”则是指实施3起及以上的相同类型案件; 至于“团伙作案”,则指至少有两个以上成员参与的共同犯罪行为。 在这为期37日的调查时间内,公安部门必须全力搜集各类证据以便决定是否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该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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