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以后家属可以向警察了解情况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人不幸被司法机关依法拘留,其亲属有权要求与执法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以便获取被拘禁者的详细信息。
执法部门应该尊重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义务,向相关亲属明确告知违法者的具体罪名以及被囚禁的地点等基本信息。 具体来说,按照该法律条文的规定,他们在实施拘留行为时必须出示法定的拘留证明文件; 在决定拘留后,应及时将被逮捕人员送往监狱或其他监管机构暂时羁押,且最晚不能超过24个小时; 除非针对某个特定案件存在特殊情况,如无法通知到被拘留者的家属或者涉嫌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否则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必须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有关情况; 当特殊情况消除之后,也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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