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什么可以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法律程序中,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出于法定之紧急状况考量,有权根据需要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被认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员采用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限制手段。
通常情况下,这些人会因为其涉嫌以下类型的犯罪行为而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如在犯罪事实发生之后试图以自杀方式逃避责任、试图逃离犯罪现场以减轻罪责,或者在司法机关追捕过程中依然在逃的罪犯; 存在破坏犯罪证据、伪造证言、串通供词等以逃避法律制裁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导致身份无法确认的犯罪嫌疑人;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犯罪嫌疑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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