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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不去行不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即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管辖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遭遇法定期限内的紧急状况而面临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者时,针对其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剥夺的强制性手法。
在此阶段接到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便是您务必前往的时刻,若未能按时到达,公安机关有可能会采取强制手段将嫌疑人拘捕并带回审讯室。
这不仅是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更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树立法律威严的必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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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2: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