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怎样协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在押期间寻求调解之策,首要任务便是辨别和理解案情内涵及其潜在法律效应。
众多亲属或者代理律师可尝试与受害者方面通力合作,表达出其内心的深深歉意以及愿意积极赔偿等实际行为,为赢得对方的谅解权益做出最后努力。 除此之外,他们亦可以向执行侦查办案工作的相关机构进行交流洽谈,从而掌握案件进度及可能出现的处理方案走向。 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调解过程并不能保证能够彻底扭转刑事诉讼程序的既定轨迹,而仅仅在某种程度上有可能对案件的最终判断产生微妙的影响罢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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