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用拿身份证不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被刑事拘留者并不须要随身携带身份证。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职能范围内,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之要求,对现行犯罪行为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短期自由剥夺的强制措施。 在执行刑事拘留行动时,执法机构主要依赖于相应的法律程序及确凿充分的证据来操作,而并非以嫌疑人是否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为拘押的必需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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