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多少天到检察院起诉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实施之后,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将其作为建议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依据,若其认定此类嫌疑人有必要予以逮捕拘留,应在拘留期内的三个自然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
然而在若干特定情形之下,审查批准的时限可适度延展,由三天增加到四天天。
特别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乃至结伙作案等情节恶劣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更是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七日内,对此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9: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