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过程是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直接接到的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手段,目的在于剥夺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士的人身自由。
在公安机关实施拘留行为之时,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拘留证。 扣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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