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罪被刑拘是定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指控犯罪而遭受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宣告被告人有罪。
刑事拘留系国家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案子的直接审理权后,在侦查阶段,因法定的紧急情形出现时,对处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状态之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拘仅为一种侦查手段,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推进,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逸、销毁证据等行为。 被刑拘仅仅表明存在犯罪的嫌疑,然而最终是否判定有罪,需经历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检察院的严谨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公正审判等一整套严密的司法程序,并以充足的证据与法律规定作为依据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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